济南市级专精特新申报时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小企业,可以申请公布为济南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。 (1)专业化:企业专注核心业务,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的能力,是产业链中某个环节的强者,能为大企业、大项目和**企业提供关键零部件、元器件和配套产品。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0%以上。 (2)精细化: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,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,开展精细化生产、精细化管理、精细化服务,企业管理效益**、降本增效显着。企业产品品牌和服务美誉度高、性价比好、品质精良,在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。 (3)特色化:企业利用特色资源,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,采用*特工艺、技术、配方或原料,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,企业拥有**、软件着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或参与国际、国家、行业、地方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。 (4)新颖化:企业开展技术创新、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,拥有符合“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”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的产品或服务,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。 【申报条件】 凡符合以下所述申报标准和上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中小企业,均可申请进行开展“济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”认定。 (1)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、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中小微企业,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的规定。 (2)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技术政策和相关行业政策。企业市场前景良好,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,上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“济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”。 (1)信息的; (2)近两年发生过重大安全、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; (3)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; (4)有不良信用记录; (5)有其他违法违规或存在失信惩戒行为的